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日历 老黄历
查看: 5|回复: 0

民法典离婚需要退还彩礼钱吗

[复制链接]

1

主题

0

回帖

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5
发表于 昨天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般来说,夫妻在离婚时,女方是不需要退还彩礼的,但考虑到特别的情况,司法解释对此有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女方需要退还彩礼:1、夫妻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事实上没有共同生活的;2、男方在结婚前给付彩礼,因此发生生活困难的。只要这两种情形,女方才需要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xuepai.net

GMT+8, 2026-1-28 07:10 , Processed in 1.109375 second(s), 24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