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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谁不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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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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