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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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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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