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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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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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