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日历 老黄历
查看: 8|回复: 0

遗嘱的有效条件

[复制链接]

32

主题

0

回帖

15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52
发表于 昨天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xuepai.net

GMT+8, 2026-4-6 02:36 , Processed in 1.203125 second(s), 24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