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日历 老黄历
查看: 9|回复: 0

最高法院关于罚金缴纳方式有哪些

[复制链接]

2

主题

0

回帖

1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2
发表于 8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xuepai.net

GMT+8, 2026-4-7 23:15 , Processed in 1.187500 second(s), 25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