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日历 老黄历
查看: 20|回复: 1

工程挂靠资质怎么处罚

[复制链接]

28

主题

0

回帖

126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26
发表于 昨天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820

回帖

1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0100
发表于 昨天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工程挂靠的具体处罚是: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 招标 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xuepai.net

GMT+8, 2026-4-14 02:57 , Processed in 1.109375 second(s), 22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