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日历 老黄历
查看: 14|回复: 0

不合理的电子眼违章?

[复制链接]

298

主题

0

回帖

100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004
发表于 2025-11-28 19: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合理的电子眼违章处理方法:
  1、电子眼抓拍的违章,交管部门有专职人员负责审核,如果不合理,会取消该违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2、第十九条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应当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xuepai.net

GMT+8, 2026-1-31 17:42 , Processed in 1.312508 second(s), 22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