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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扣12分。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而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所以机动车驾驶人应该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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