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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家狗咬了,对方不赔偿的解决方法主要如下所示: 1、可向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拟下调解协议书;若事后对方反悔不愿按调解协议书内容赔偿的,可以直接拿着调解协议书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2、若是调解不成的,可收集相关的证据,整理相应的资料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方式是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若是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出具立案通知书。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狗咬人的民事责任后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没有特殊情况,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动物致人损害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这样的则可以减轻饲养人的责任,甚至饲养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被遗弃的动物,或者因管理不善逃逸的动物,在外面伤着人了,原来的饲养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动物袭击人是因为第三者的原因造成的,这个时候,饲养者和第三者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饲养人饲养的是国家禁止饲养的烈性动物,比如藏獒、德、国牧羊犬、阿根廷杜高狗等等,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损害,动物的饲养人都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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