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日历 老黄历
查看: 12|回复: 0

5人轿车超载3人怎么处罚

[复制链接]

377

主题

0

回帖

1333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333
发表于 2026-1-13 10: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人轿车超载3人属于若是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超载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记6分,罚款200元。对于超载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即使5座车里面坐的8个人里,至少有3个年龄不大的小孩,或者婴儿的情况下同样属于超载3人的情况,会被扣分和罚款。私家车如果有坐小孩,除了要知道小于4周的儿童要使用儿童座椅以外,还要知道小于12周岁的孩子不可以坐在副驾驶上,有些地方还不按规定使用儿童座椅也将会被罚款300元。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车辆超载的可能会有以下危害: 1、行车安全降低:车辆超载,车辆的转向性能也变差,导致出现爆胎或偏驶、翻车等事故。 2、缩短道路、桥梁使用寿命。如果超载车辆远远超过了设定的载荷,那是会致使路面损坏及桥梁断裂,缩短其使用年限。 超载发生事故责任报警由警方认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xuepai.net

GMT+8, 2026-2-16 00:29 , Processed in 1.156250 second(s), 22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