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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租期一年必须住一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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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同租期一年必须住一年吗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合同租期一年的,一般要住满一年。但没有住满一年的处理方式,由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协商决定。 2、如果没有约定的,承租人不住满一年就搬走的,属于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没满一年承租人也可以将租赁房屋转租给他人。 4、如果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的,承租人也可以不满一年提出解约。具体如下: 【1】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1、租赁合同一定要详细明确,包含租赁物的数量、价格、租金; 2、租赁期限是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关于租赁过程中的违约责任、救济方式和附加条款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 租赁合同的特征如下: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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