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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76条缓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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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刑法》第176条共有两款,第一款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如下: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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